综合成绩计分。
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或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满分为600分。
高中学考成绩或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
普高招生考生高中学考成绩(满分300分)=各科成绩等级换算分值相加的总和(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学考分设的考生,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成绩等级换算分值以50%计)。各科成绩等级转换成分数如下表所示: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 A | B | C | D |
换算分值 | 30 | 26 | 22 | 18 |
考生高中学考科目的成绩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成绩等级为准。从外省转入浙江省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级,须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方为有效。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分300分)。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及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与特长,具体详见《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将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凡符合学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评。